1月10日,厦门市出台《厦门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(试行)》,旨在切实提高社会监督,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,有效发现、查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。
办法规定自今年2月份起,依托968123市长专线开展食品安全案件举报受理,并对满足条件的十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举报给予一次性货币奖励。奖励按照线索与查处事实符合程度分等定级,并与涉案货值挂钩,每起举报奖励最低50元,最高奖励金额可达30万元。此外,办法还就保障举报人合法利益作了相关规定。